江苏拆迁补偿推广“起步价”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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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1:23 新京报 | ||||||||
推荐专题: 实行市场化评估加上政策保障托底 新华社南京3月6日电江苏省今年将全面推广拆迁最低单价补偿和最低总价补偿双重保障制度,采取市场化的评估办法使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与市场交易价格接轨。这是江苏省建设
这种“市场+保障”的补偿办法源于全国首创的南京拆迁新政策,即市场化评估加上政策保障托底,在地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根据二手房价格给房屋定价,同时划定最低单价和最低总价两条保障线。最低单价按区位划分,最低保障总价是按照当地最小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如南京是40平方米/套、1800元/平方米,每户补偿总价不低于7.2万元,确保困难家庭拆迁后至少能买得起申购的经济适用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