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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物品没保价途中丢失未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2:50 京华时报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贵重物品在快递时丢失,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千喜鸽快递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海淀法院近日判决联合公司自行承担损失。

  物品丢失后,联合公司认为,快递公司有义务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并对承运期间
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公司称,联合公司没有在快递单中注明货物的名称和价值,也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因而应自行承担损失。

  法院认为,联合公司没有如实申报所托运送物的价值,因而物品丢失而造成的损失,联合公司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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