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受贿两万 被判徒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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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5: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北京消息 北京体育大学教师李春雷在招生时收受贿赂2万元,被海淀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昨天记者获悉,他因退赃而获得轻判,被海淀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拥有博士学位、正值而立之年的李春雷,在北京体育大学任教,并获得北京市户口。2001年8月,李春雷利用学校委派自己去河北省招生的机会,以帮助考生小吴录取为名,在石家庄市国际大厦酒店,收受了小吴父母2万元。2003年11月7日,李春雷将赃款2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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