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被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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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5:18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记者李久标)近日,省林业厅公布天保工程实施五年来14起久拖未决的违法占用林地和滥伐林木案件。根据国家林业局对我省吕梁等地10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通报,省林业厅将14起久拖不决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向有关市县发出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所有被通报案件3月底前必须结案。 2003年5月动工建设的吕梁“青岛-银川国道主干线汾阳至离石段建设工程”,在未办
盂县西烟镇西村群众举报,原村党支部、村委会将村集体200多亩杨树林承包给个人经营,承包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4年10月进行了大面积的无证砍伐,构成违法滥伐林木案。另外在14起案件中,仅浑源县就发生了7起,其中6起都是花岗岩矿违法占用林地,涉及占用林地面积达17.9公顷。(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