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欲赴夏威夷起诉美国警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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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5: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检察官办公室主任彼得·卡利素,3月4日披露了徐霞案的最终调查结果,参考了徐霞在酒店的录像后,法官认定徐霞犯有“一级非法入侵”罪,但考虑到徐霞到美国应诉无益当地治安,已正式撤诉。 徐霞在得知最终调查结果后,向本报记者表示,一定要赴夏威夷起诉美警方。徐霞情绪激动地提出很多疑点,希望美方公布没经过剪辑处理过的录像。她说,美方撤诉是为了不
她首先指出大使酒店事发现场的一些重要细节,如保安经理科特当时跟甄开源很熟,“他上前就打我,撇我拿着钱的手指,反扭我拿着文件袋的胳膊,让甄开源跑开后还将我下腹踢出血,导致我全身青紫,将我蹬倒在地还骑在我身上,反转我双臂。” 徐霞指出,当时她并不是拒绝上救护车,认为救护车需要花800美元太贵,警方在处理此案时非常粗暴,在得知徐霞没有支付房费后,警方要其付钱后五分钟滚蛋。处理此案的警察留下的姓名在当地的警察局查找不到,而警察局拒绝进一步调查。 徐霞说,“在美国没判刑就关监狱也是犯法的。女警察们把我按在地上搜完身后,扒了我的贴身裤袜,我连水都没法喝一点,更没给中饭晚饭。”她还特别强调说,“没有任何人给我出示过任何证据、录像,更没解释我犯什么非法入侵。”就让她认罪,当然她拒绝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