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建成130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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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6:3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记者王亦君)截至2003年底,民政部累计投入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00多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上亿元,建成了130个专门为流浪儿童提供紧急庇护的救助保护中心。这是记者今日从全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研讨会上获悉的。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当前,流浪儿童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家庭破裂、教育不当、经济贫困等多种因素导致流浪儿童现象的产生。
据估算,我国至少有15万流浪儿童,年龄多在10岁至15岁,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没有保障,更无法享受义务教育和计划免疫,疾病、饥饿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存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孩子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了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力度,民政部多方募集资金,资助流浪儿童较多的城市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此外,民政部还通过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了全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开展。 在改善救助方式的同时,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准备制定专门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政策和法规,并不断加大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的资助力度,力图将更多的流浪儿童纳入保护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