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惊现早产核桃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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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6:4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天宇)3月4日上午,渝北龙溪镇花园新村的王先生到小区超市买了一袋核桃奶,却惊奇地发现上面的生产日期是2005年3月5日,提前“早产”。市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指出,这种情况属于违法。 据了解,这袋“早产”的核桃奶是重庆市江龙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先生拨打包装上生产该产品的公司质监电话,但无人接听。
王先生随后拨打了该公司销售部的电话,接听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按照规定,乳品行业可以在包装上标注次日生产日期,那袋核桃奶没有问题。同时还告诉他,买到的那袋核桃奶可以退货。 该公司质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乳品行业有一定的特殊性,鲜奶生产有复杂的流程,早上不可能买到当天生产的鲜奶。“鉴于此,可以在包装袋上打印运送时的日期,这是经相关部门许可的”。 即便如此,王先生买到的那袋核桃奶最早也应是3月4日生产的,为何会出现“今天买到明天生产的核桃奶”这种荒谬的事呢?对此,该人士对记者的解释说:“由于乳品行业可以标注次日生产日期,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这种核桃奶卖脱销了,王先生所在的那个超市的工作人员才把本应明天在市场上销售的拿到今天卖所致”。 核桃奶“早产儿”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有关人士明确指出这种情况属于违法,一旦查实将给予经济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