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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月起全面开征港口建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7:30 大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董志斌)昨日,记者从市港口与口岸局获悉,从现在开始,我市全面开征港口建设费,为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据介绍,港口建设费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专项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建设资金。目前,上海、深圳、厦门等沿海主要港口都已全面征收港口建设费。而在我市港口企业中,只有大连港集团一家企业代征港口建设费,其余的港口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也没有代征港
口建设费。这既不利于各港口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使我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资金而落后于其他港口。

  为规范港口经营秩序,保障国际航运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市政府决定对进出我市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及从事水域过驳等装卸作业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港口建设费的义务缴费人为托运人或收货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代表市港口与口岸局,作为大连市对外开放口岸港口建设费的代征单位,负责全市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据市港口与口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港口建设费起征日为2005年3月1日。在港口建设费开征以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将全部由政府承担。我市将利用交通部返还的港口建设费资金陆续开挖和浚深大连湾、大窑湾、北良、甘井子航道,改善我市港口的通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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