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团伙抢劫27名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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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1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建彬通讯员季清惠 本报讯7名年龄在15至17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组成团伙抢劫学生宿舍,抢劫了27名中学生。近日,这7名未成年人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南平浦城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对7人处以2年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8日晚12时许,周某、曾某和张某等7人(其中3人在逃),分乘两辆摩托车,到浦城县富岭中学大门口集合。当7人看到该中学新宿舍楼的四楼一个窗户内有灯光,就翻墙进入校内。7人从四楼的第一个宿舍开始强行推开宿舍门,采用殴打、搜口袋的方式,共从27名学生处抢得200多元。6月22日,曾某和张某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