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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以高度责任感搞好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26 桂龙新闻网

  3月1日至2日,广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标志着关系到广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式启动。为此,记者专程采访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广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

  记者:您对我区农村信用社在“支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何评价?

  郭声琨:我区农村信用社成立53年来,在为我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作出了努力和较大贡献。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区农村信用社通过内部机制改革,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科技服务手段,各项业务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已成为全区农村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在服务“三农”,支持“三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截至2004年底,全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459.3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26.84亿元,规模排在全区金融机构中的第四位。农业贷款余额为193.36亿元,约占全区银行金融机构的80%。全区在农村信用社有贷款的农户数372.62万户,占全区农户数41.87%。在支持“三农”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记者:您作为自治区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如何看待此次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郭声琨: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金融经营重点的战略性转移,国有商业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大规模撤离县域,而与县域经济和“三农”密切相关的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相对滞后,所能提供的金融服务,无法填补国有商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大规模撤离县域留下的金融服务“真空”,导致目前城乡金融服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解决城乡金融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在研究和部署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时认为,尽管试点工作会遇到困难和面临一定风险,但是,这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树立信心,把压力变为动力,克服困难,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决策部署,从支持“三农”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迫切要求;从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现实需要来认识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搞好我区深化农信社改革工作。

  记者: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进程作了怎样安排?

  郭声琨: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工作:一是组建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履行对全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自治区联社成立系统党委,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负责对全区农村信用社党的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本着“坚持标准、因地制宜、稳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区选择5家条件比较好的县(市)联社进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在64个县(市、区)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改革试点;近期达不到统一法人条件的20个县(市)的农村信用社,暂时保留县、乡两级法人,进行一至二年的综合治理,逐步过渡到统一法人。三是强化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四是增强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五是落实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责任。我区对深化农信社改革工作做了总体部署。从3月1日起正式启动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增资扩股工作,争取在6月底前使实行不同产权模式的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符合专项票据发行的申请条件,并于2005年第三季度开始向人民银行申请专项票据。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降低不良贷款力度,确保到2006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率达到人民银行专项票据兑付所要求的目标,完成统一法人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建立规范运作的现代金融企业的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全区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工作争取于2005年6月底以前全部完成。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争取在5月底前挂牌。

  记者: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我区可以获得国家哪些扶持政策?

  郭声琨:国家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国家财政对农村信用社1994年至1997年期间开办保值储蓄,因支出保值补贴利息造成的亏损,给予补贴。二是人民银行发行专项票据,用以置换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只要我区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降低不良贷款等方面做好工作,将可以得到央行专项票据支持。三是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中西部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免征所得税,营业税降低两个百分点,极其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四是采取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1至2倍范围内浮动。这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提高经营效益。

  记者: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我区出台哪些配套的扶持政策?

  郭声琨: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提出了相应的配套扶持措施。一是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底三年间,由自治区财政根据全区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入库情况,安排与全区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入库数等额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消化历史包袱;二是从2005年起到2009年止,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扶持基金,提高农村信用社自我发展和增强抗风险的能力;三是自治区政府向即将组建的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拨付开办费,解决办公场所的租用和办公设施购置。此外,自治区要求各级、各部门向农村信用社推荐投资回报稳定、风险较小的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吸收农村信用社参与自治区重点项目的银团贷款,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宽信贷服务领域,从总量上增加农村信用社的优质资产。同时,废除过去各个时期出台的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措施。

  记者:您对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有何要求?

  郭声琨:由于深化农信社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党委、政府责任重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正确把握政策,加强指导和信息沟通,严明改革期间的各项纪律,是改革成功的重要方面。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自治区已成立了广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全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市、县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层层建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筹备小组抓紧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做好清产核资、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资产等工作,以点带面,推进改革。三是搞好培训,掌握政策。重点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和政策的培训,参与改革的人员都应熟识掌握政策。四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法人投资入股的积极性。五是政策配套,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全力支持改革,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六是加强统筹,确保稳定。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要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防止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花钱,防范各类道德风险。作者: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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