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垃圾短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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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2:14 今晚报 | ||||||||
本报北京今晨专电(记者鲍国之刘延军)近年来,随着手机的普及,各种垃圾短信也应运而生,并呈泛滥之势。这些出自地下“短信群发公司”之手的短信不仅影响了手机消费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且涉嫌诈骗。对此,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宁书辰代表和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天津委员韩忠朝向大会提交建议,修改《国家电信条例》,从法律上保证“短信息”健康发展。
建议说,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迅速修改《国家电信条例》,在条例中要有相关规定,对地下“短信群发公司”进行管理,要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从制度上保证短信息健康发展。运营商要从技术上进行突破,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既保证垃圾短信不能发送,也使手机用户不再被动接受本不想接收的短信息;公安职能部门对利用“短信息”进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应予严厉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