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征税抑制短期炒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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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2: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上海电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出台《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规定自3月7日起,个人购买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河道整治费;购买后居住满一年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上海市政府表示,调整个人出售普通住房有关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居住消费,规范投资行为,抑制短期炒作。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