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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1年的收费标准执行 海南机动车考试费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4:3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海南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该局就有关问题日前进行补充,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组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考试的收费标准,仍按2001年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了解,按照2001年海南省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收费标准,大型客车货车每人期260元,小型汽车每人期230元,摩托车每人期80元,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
(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每人期75元。(完)(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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