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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敬畏鬼神是封建迷信 敬畏自然是现代迷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5:54 人民网

  水博

  2004年底,印度洋大海啸发生后,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中科院院士物理学家何祚庥,在接受《环球》杂志的专访时,阐述了他对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所进行的哲学思考。报道该专访的文章《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在《环球》杂志的2005年一期上发表以后,立刻引来了极端环保人士(或称;敬畏主义者)的强烈反击。一位以反坝著称
的“敬畏主义者”,立刻在《新京报》上,发表回击批评的文章《“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紧接着,社会上出现了一场有关“敬畏自然”的争论。

  总结两种不同的意见,可以发现,主张敬畏自然一方的意见倾向于感性思维,而不赞同敬畏自然的意见往往表现出更多的理性思考。所以,随着辩论的深入,敬畏自然的观点逐渐败下阵来。在人民网环保频道的关于人类是否应该敬畏自然的民意测验显示,赞同敬畏自然的从一开始的84%下降到最后的48%,而反对敬畏自然的人数从15%上升到了52%。这种变化当然是和辩论双方的表现有一定的关系,但是本质上说明;科学是一种理性思考的真理,经受得起任何实践的考验,确实是真理越辩越明。

  一、敬畏自然是不是反科学?

  从辩论的技巧上来看,敬畏自然一方的最初代表汪永晨显然是有失水准。她在一开始就矢口否认敬畏自然是反科学,并且公开地反对“以人为本”。然而,她自己以前的一些鼓吹封建迷信的言行暴露之后,就把她自己摆在了一个自相矛盾的状态中,立刻使自己陷入了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

  在接下来的关于老虎吃人的辩论中,她几乎是哑口无言的败下阵来。后来,她改为强调敬畏自然是态度不是手段,承认敬畏自然没有可操作性。言外之意似乎是告诉对方,我说敬畏自然不过是说说而已,我也不会具体做什么。尽管她没有公开承认错误,我认为她承认没有可操作性这种态度已经是可以接受的。

  你想啊,既然没有可操作性,敬畏河神,但是不会给河神娶妻;敬畏山神,但是不阻止别人登山;敬畏江河,但是不会反对怒江开发;这样她对大自然心存一分敬畏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其他一些敬畏自然的支持者,很多是在敬畏一词的定义上做文章,千方百计重新定义敬畏的含义,从而为敬畏的态度开拓。

  还有一些文章比较肤浅,例如;一篇题为“把科学推上神坛也是反科学的”文章,可以说对于敬畏自然是不是反科学的辩论,几乎没有任何意义。既然你知道连科学被推上神坛之后都是反科学了,那敬畏自然者把石头之类的东西都推上神坛,岂不更是反科学的吗?

  有一位名叫馨儿的初中学生写文章说“敬畏自然是科学常识”她的说法曾经令汪永晨、廖晓义等人激动不已。后来才听说这个被大加吹捧、幼稚的中学生正是廖晓义之女。看来环保人士也很自私,他们在进行环保论战的同时,还要不失时机地想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也变成“长了翅膀的绵羊”。

  另外一位敬畏自然的支持者辛普里(清华大学副教授),不同意敬畏自然没有可操作性的说法。应该说这位教授到底还是比汪永晨水平高,敬畏自然当然能够具有可操作性。当年把活人放到河里送给河神娶妻,现在拼命反对怒江建坝都是敬畏自然的具体操作。

  然而,这位教授尽管不敢公开的批评“以人为本”,但又在同一文章中指出“在环保问题上,所谓“以人为本”的口号,仅就实践而言,是缺乏操作性的。”所以,辛教授实际上是敬畏自然的实践派的代表。

  另一位“敬畏自然与以人为本并不矛盾”的文章作者秦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则更为高明,他极力把辩论双方的对立观点淡化。他利用“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敬畏自然”的确是反思“科学”──也可以表述为反“科学主义”,但绝不是“反科学”,更不是回归迷信。这是一个非常诡秘的表述。的确,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打着反对科学主义旗号的反对科学地改造自然的敬畏自然,不应该再是简单回归封建迷信,而确是一种升华了的现代迷信。

  因为,不能否认敬畏本身就是迷信的一种表现形式。此外,秦教授鼓吹““敬畏自然”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与时俱进”后的新版本。”的说法,则有些咬文嚼字的强词夺理了。很显然,汪永晨等等所有“敬畏自然”者,分明就是要强调以自然为本的精神,而聪明的秦教授抓住精神所具有的人文特性,巧妙的把以自然为本和以人为本混为一谈。按照这种逻辑,所有的宗教迷信岂不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最高境界了。

  他在文章里还说“如果说西方中世纪理性被“信仰”所压抑,科学成为神学的奴婢;而现在,情感又被“理性”所压抑,心灵成为“科学”的奴婢,那么在中国,信仰与理性都没有那么大的权威,而科学与神学同样受制于一些东西。”

  秦教授调和双方争论的办法是,强调科学与神学的这种争论,对于中国的现状来说远没有另一些他不敢说出口的东西更重要。从而巧妙的把人与自然关系的争论,引导到别处去。

  实际上我认为这场争论中很多敬畏主义者都被科学这个名词影响力所限制,都不敢承认说自己反科学。其实,这大可不必,既然要敬畏自然,必然要反对一切对自然的不敬、不畏,无论这种不敬的活动是否科学。

  敬畏自然本身并不一定和反科学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因为科学不会敬畏自然,而且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改造自然。如果敬畏自然者是忠诚的敬畏,那么他必然会反对科学对自然的改造,从而也就必然会反对科学。

  在这个问题上,方舟子举了一个非常恰当的例子。他说如果小行星撞向地球的那一刻,科学家要用科学技术摧毁小行星。这时候敬畏自然者如果反对,那岂止是反科学,那就是反人类。

  二、宗教迷信也有其历史作用

  实际上,反对科学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既然是真诚的敬畏,就必须反对一切不敬畏的行为,当然要包括科学。承认反科学又有何妨?历史上的“科玄论战”中,人家玄学家就敢于公开地与科学论战。今天为了保护自然,我们的敬畏者为什么不敢公开承认反对不敬畏自然的科学呢?

  再说敬畏本身就是代表一种迷信,这就是和科学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如果说古代人们由于对恶劣生存环境的恐惧,产生了敬畏鬼神的封建迷信,那么,今天人们对于自然界对人类开发的报复所造成的恐惧,已经催生了敬畏自然的现代迷信。

  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经预言;“未来的宗教将是一种宇宙宗教。它将是一种超越人格化神,远离一切教条和神学的宗教。这种宗教,包容自然和精神两个方面,作为一个有意义的统一体,必定是建立在由对事物的——无论是精神,还是自然的——实践与体验而产生的宗教观念之上的。——”

  正如爱因斯坦的预言,自20世纪开始已经出现一种新兴的学科叫做生态(环境)伦理学,其核心内容是要把人类的伦理观念推广到整个自然界。这种学科不能说是科学,它与佛教和基督教等一些宗教学一样,是建立在一种对自然的虔诚的信仰的前提下的一系列观念。这些观念可以说是敬畏自然者的学术理论依据。就像不同的宗教都会有自己的学科理论一样,生态伦理学也可以说是一种有自然宗教意义的学科。或许我们可以认为生态伦理学就是这么一种自然宗教学。那么,敬畏自然无疑就可以说是一种建立在这基础之上的现代宗教迷信。

  目前,世界各地对生态伦理学还有很多争议和分歧。然而,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度,我们似乎不应该否认这一学科的出现和它的意义。科学与宗教迷信之间的斗争历史,可以说是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从来没有间断过。

  客观地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内,敬畏鬼神的封建迷信至今在世界上仍然很有市场,世界上各种宗教迷信的忠实信徒加起来的总数,恐怕要远远超过不信教的人数。在中国,无论是上个世纪的“科玄论战”,还是这次海啸引发的“敬畏与科学之争”都不会最后分出胜负。如同唯心论和唯物论在斗争中互为依存一样,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也需要有对立的统一。

  纵观历史,科学带来了人类的文明进步,创造了人类的巨大财富;而各种宗教迷信对调整人们的道德,约束人们的欲望保持社会平稳、和谐方面也立下过汗马功劳。未来的社会,科学仍将是引导人类文明发展的主力,而表现为对自然的敬畏的宗教迷信也会在约束人们的欲望,调整人们的道德观念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

  三、宗教迷信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尽管宗教迷信在历史上有其积极的历史作用,然而,和任何宗教迷信一样,如不加以适当的约束,它也会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在思想意识方面,敬畏主义者常常会宣传不可知论和万物有灵的思想,追捧具有神秘色彩和反科学倾向。认为大自然中的一些灾变现象都是“天人感应”,宣传“神山”、“圣水”,提倡“敬畏自然”;他们擅长运用比喻、拟人化等修辞手法宣传其观念。

  如“地球(自然)是人类的母亲”,“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自然会发怒”等等。他们经常依赖于小说、诗歌、散文、神话及宗教仪式炒作、煽情。他们喜欢巧妙地用文学语言和广告手法抒发悲天悯人的情怀,虽然缺乏科学性和逻辑的严谨性,却极具煽动力。尤其对热爱文学、同时又对环境保护怀有热情的青年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也是造成信奉“敬畏自然”的人当中,作家、艺术家和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人文学工作者和青年学生较多,而习惯理性思维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学者较少的重要原因。

  在实践中,敬畏自然的宗教迷信经常宣扬理想主义。把原生自然描写成理想的境界,空谈自然的“美丽、完整和稳定”,把人类改造自然的成果看成一无是处,推崇虚幻的“田园诗般的生活”;脱离现实,过分地追求意境的高远。他们在人的生存发展权利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过分的追求“动物权利”和“自然权利”;“敬畏派”以浪漫主义者所特有的热情、真诚和执著,投身于环保运动,其中有许多人甚至达到了痴迷忘我的程度。

  他们通过成立民间组织、兴办演讲、开展活动、召开会议、撰写文章等形式展开宣传,这些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启蒙和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他们对社会上种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现象予以大胆的揭露和抨击,引起了社会和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也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些都是积极的一面。

  但是,同时他们当中的很多人由于缺乏理性的科学思维,又不可避免的走向极端,经常会无视甚至激烈的反对欠发达地区人民的正当发展要求,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四、从保留生态江带长江第一湾开始,反坝人士用敬畏自然的迷信反对水电开发

  一年多以前,“请为我们的后代保留一条生态江!”的口号曾经打动不少的国人。激动过后,人们禁不住问自己,为什么说全世界就剩下中国的这条生态江了。全世界为什么单单要我们保留生态江?我们应该做吗?我们能做到吗?

  当前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人口问题是最主要的矛盾。由于资源和环境的容量是有限的,人口数量的过度增长,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和资源问题。巨大的人口压力向人类提出了许多解不开的资源难题:

  联合国的人居工程要求给每一位居民提供足够的住宅空间;

  拥挤的道路交通需要我建设更多的公路,停车场;

  农业部门面对着日益减少的可耕地,大声疾呼粮食安全;

  牧民呼吁退耕还草;林业部门要求退耕还林;

  湿地保护人士呼吁保护湿地;

  水利部门要求退耕还湖;

  文物工作者要求保护遗址;

  生态专家又要求我们保留原始生态和濒危物种栖息地……

  但是,地球是有限的,资源是有限的,现实根本无法同时满足他们,只能在他们中间权衡取舍。

  解放50多年以来,由于国家没有资金投入开发水电资源,怒江地区的人民一直在守着金山要饭吃,几十年在贫困中挣扎的百姓,不得不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脆弱的怒江的生态资源上。到现在为止,怒江沿岸,凡是有人聚居的区段几乎已经被开垦得满目疮痍。

  好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彻底改变了我国的经济实力,电力体制改革以后,终于有电力企业开始关注怒江,愿意开发这里丰富的资源了。怒江人民满心欢喜的认为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

  不料,一批所谓的敬畏自然的人士们,突然跑出来,高喊什么要保留生态江。让人奇怪,当国家没有能力来开发怒江的时候,他们从来没关注过怒江的生态,没有关注过怒江人民的贫困。今天,国家要开发怒江了,他们却跑出来要说怒江是世界人民的财富,要保留怒江的原始生态了。

  再说,怒江哪里还是什么原始生态江,怒江上游的西藏那曲地区早已经就建成了两座小型水电站,缅甸已经在怒江的下游萨尔温江规划了三座水电站,其中一座由泰国投资的名叫“塔桑”的水电站已经开始了施工准备。对这样一条国际河流我们国内自己妄谈什么保留,本身就是一个自欺欺人的伪命题。

  实际上,所谓保留怒江生态江的宣传完全是一个骗局。怒江不可能与人类社会隔绝,想永久的保留怒江的原始生态环境早就已经就是不现实的。

  以科学的态度开发怒江,正是要结束怒江流域人群自然、无序的进化对生态造成的必然的破坏。为了减少开发对自然生态的不利影响,应该客观地论证工程对当地物种可能造成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运用现代科技知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降低负面影响。

  水电梯级开发,只是在部分河段提高水位,并不是淹没整个流域,不会根本性的改变一个流域的自然生态。人们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选取坝址和坝高来控制淹没的范围,避开敏感地区。

  此后不久,那些曾经鼓动保留怒江生态江的所谓的敬畏派,又一次发起了新闻攻势。社会上再一次出现了保卫长江第一湾的风潮。尽管它还远远不如去年的保留生态江的声势,但也还是还能引起社会的共鸣。又是什么丰富的物种基因库,又是什么地质条件脆弱不适合建坝,又是什么三江并流的世界遗产,又是什么不能帮助当地老百姓脱贫致富。等等、等等这些曾经打动过很多人理由,在人们经过对怒江的了解、思考之后已经变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我倒是想问问这些反对建水坝的敬畏人士:

  哪一条江的物种不丰富,不是基因库?

  那一条河的地质条件不复杂,哪里才能建水坝?

  要知道如果北京不容许建水坝,北京就有很多人喝不上水。全世界都不容许建水坝,很多现代人就都无法生存。

  敬畏者在要求别人敬畏自然的时候,是否能够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没有人类活动不影响生态的,但是,有时候这种影响是必须的、是迫不得已的。我们知道原始森林、原始生态好,但是我们不可能把世界上的原始生态全部都保存下来,特别是当和我们人类生存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必须做出选择。

  再说,原始生态好,经过人们改造的社会生态也未必就不好。九寨沟是旅游风景区,新安江的千岛湖也是同样的迷人。天然湿地是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青铜峡水库湿地同样也是物种丰富,生机盎然的自然生态保护区。

  曾经被国内外大肆攻击,说建坝以后就将淹没的长江三峡,蓄水后不仅三峡依在,而且还连通了风景更加迷人的长江小三峡。实践说明;为了人类的文明发展,我们有意识的改造自然的活动未必就一定不好。

  五、如何对待“敬畏自然”

  尽管人们对敬畏自然从定义到理解以及态度上都有着很大的分歧,但是,引发这场争论的何祚庥院士在《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文章中,早已经明确的说明“我要严厉批评一个口号,即所谓人要敬畏大自然——一种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所作为的观点。”也就是说何院士要反对“人应该敬畏自然”的宣传。应该说,这种提法是一种比较准确的表述,没有任何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首先,我们不能把何院士的意思曲解。“无须”也好,“反对要”也好,都是不应该的意思。不应该敬畏自然,不能引申理解成为不可以敬畏自然。“应该”和“可以”在定义上有着巨大的区别。

  例如;现代民主国家一般都提倡信仰自由,其宪法都规定可以自由信教。而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国家都要求国民应该信某种宗教。这里就反映出“应该”和“可以”的本质区别。

  如果我们把敬畏自然也看成是一种现代环保宗教信仰,那么我们当然也可以按照宪法的精神;公民有信教的自由,即任何人完全可以自由的去敬畏自然。但是,同样根据宪法精神,谁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去信什么宗教(包括敬畏自然)。所以,何院士的文章恰恰是这么一种复合宪法精神的准确表述。

  在实际当中,有人愿意对大自然的一切心存敬畏,也确实没有什么不好。即便有人很伪善,一方面大量的挥霍着自然的资源,而另一方非要口是心非的硬说自己是敬畏自然,你也无可奈何。甚至有人非愿意要“以身试(喂)虎”,或者不食人间烟火的从这个人们为患的世界上消失掉,为自然界其他物种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间,也未尝不是好事。

  但是,如果有人在自己伪善地宣扬敬畏自然的同时,还打出要敬畏自然的旗号,阻止社会的正当发展进步。甚至有人要用敬畏自然的口号,剥夺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人民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确的表示反对。这也是维护宪法所必需的一种科学精神。应该说何祚庥的文章就是要幻醒人们这种维护宪法权利的科学精神,保证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人民改造自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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