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分配范围明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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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21:08 山西新闻网 | ||||||||
近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范围和性质。规定2004年以前的土地补偿费,没有分配的,仍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原则上不得用于个人分配。 《意见》指出,要确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2005年以后新增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省级人民政府已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分配比例的,要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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