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改革委员会建议法定婚龄下限降至18周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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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01:43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7日发表报告,建议将男女结婚法定年龄的下限,从21岁降至18岁。 该委员会的这份《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还建议,将“共同父母责任模式”引入香港的家事法,以强调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持续责任,让已离婚的父母双方更易继续参与子女的生活。
该委员会下属的监护权和管养权小组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说,当父母离婚时,香港法院会把子女的独有监护权判给父或母,而独有监护权所隐含的一切决定权力也归于该方;另一方对子女生活的参与,仅限于探视权。 据刘健仪介绍,新的法律模式应强调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持续责任,而非两者之间的个别父母权利。如果与父母双方维持关系符合子女利益,子女应享有这项权利。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在2002年和2003年发表了《儿童监护权报告书》、《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子女问题报告书》和《排解家庭纠纷程序报告书》。7日发表的《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是该委员会关于儿童监护权和管养权研究系列报告的最后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