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建设和谐社会要注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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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08:48 光明日报 | ||||||||
嘉宾:储波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本报记者 曹建文 高平 记者: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突出强调,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审议了温总理的报告后,您的体会是什么?
储波:总理的报告贯穿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制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可行,部署工作措施有力,报告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体现了执政为民、务实亲民的发展理念,是一个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催人奋进的报告。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提高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能力,这里的利益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政治、文化利益。因此,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致的。不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也好,最终都要落实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载体上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能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得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过程。 记者:那么,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您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具体的想法呢? 储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从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出发,目前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人民的收入。在城市发展中,我们强调不仅要把产业做大、环境建美,同时要让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在农村牧区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来抓。同时,采取得力有效措施,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和特困居民以及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是通过民主和法律的手段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践证明,调整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先进文化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类历史证明,文化先进与否,是影响一个民族、国家和地区发展活力强弱、文明进步快慢的重要因素。要结合“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在全社会形成支持人干事业、鼓励人干事业、保护人干事业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丰富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精神动力。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