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民陪审员走上法庭 享有与法官同等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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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0:2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本报3月7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2月底,我省123个基层法院已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定人选1737名,一批经人大任命的陪审员已走上法庭参与案件审理。 据介绍,省高院党组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全省三级法院明确了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等工作的管理
相关链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决定》所明确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作者:滕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