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称: 房屋闲置应征不动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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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0:43 江南晚报 | ||||||||
本报北京消息“对空置房屋开征不动产税,政府政策引导多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6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提交提案称。 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空置面积较大,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郭委员建议,加大调控力度,对空置房屋开征不动产闲置税,适度限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行为,“因为房屋是特殊商品,不能像股票一样作为虚拟资产在不规范的市场里无节制地炒作”。
据国家统计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9月,商品房空置面积为974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5736万平方米。我们国家现在的房屋空置率也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20%的标准了。 “所谓房产闲置税,就是对那些买了房子又不居住、长期闲置的房主加征税费。”郭松海说,我们应该借鉴法国近年来在大城市征收房屋空置税的做法,对那些收入高、房产多而空置,造成资源浪费的人征税。 “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希望能够达到的目的之一,就是抑制房价,挤压房地产的泡沫。”郭松海说。我希望能达到这个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