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规定产品质量有重大问题当地政府将被警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1:08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3月7日讯 (记者 杨军雄 通讯员 陈蓉 吴巧丽) 《浙江省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近日通过省政府批准并正式组织实施。《方案》规定,某一区域企业的重点产品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问题,所在县(市、区)政府将被予以黄色警示;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将被予以红色警告。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的。

  《方案》规定的重点产品质量预警范围主要是县级区域;预警的重点产品主要是生产
、加工领域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包括食品、建筑材料、电器等),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包括我省支柱产业丝绸、纺织等)。被红色警告或黄色警示的区域,将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组织成立产品质量整治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通过整治仍不符合必备的生产条件、且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

  《方案》还规定,一旦被实施黄色警示,由当地质监局向省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合格后解除预警;被实施红色警告的,需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由县(市、区)质监局向省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合格后予以解除。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