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小巷总理”好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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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1:1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邱晓梅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对全省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实行全面补助。
据了解,我省将对全省1885个社区居委会的运转经费实行补助,其中厦门市所辖的177个社区居委会的补助,由厦门市根据省对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的补助办法自行解决。 省内其他八个设区市所辖的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的补助标准及经费问题按照下列标准执行。对区所辖的社区居委会,社区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每个居委会每年补助10000元;社区人口在5000人以下(含5000人)的,每个每年补助8000元。对县、县级市所辖的社区居委会,每个每年补助8000元。补助经费由省、设区市、县级三级财政分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