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对色情电信信息服务广告予以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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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1:37 黑龙江日报 | ||||||||
针对近期以来,一些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量发布“姓名解析”、“情色玫瑰坊”、“探索两性秘密”等含有淫秽、迷信等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并在收费标准和方式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处罚。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