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亟待法律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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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1:50 今晚报 | ||||||||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前夕,“性骚扰”这一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问题也受到了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的关注。 “‘性骚扰’的受害人多为职场女性。”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妇联组织接到投诉的“性骚扰”绝大部分发生在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多发生于上下级之间,建立在权力地位的不平等基础上,不仅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还严重侵害妇女享有的与
尽管“性骚扰”侵害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给受害妇女造成巨大心理压力,但由于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空白,造成了妇女保护自己免受性侵害的时候无法可依,只能从道德的角度给予谴责。 “性骚扰”这一概念在我国尚未纳入立法,现有的法律对此缺乏明确的规定,更没有具体的认定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确定的2005年立法计划中,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名列其中。用立法形式更好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正在提上议事日程。 新华社记者 李薇薇 邱红杰 李亚杰(据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