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造活力建和谐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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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3:03 今晚报 | ||||||||
本报北京今晨专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继续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代表们在审议中,结合天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孙英代表在发言中说,过去一年中,国家宏观调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报告对“三农”问题有明确的要求,要解决好“三农”问题,需要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方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要促进农业组织的社会化,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皮黔生代表在发言中说,《政府工作报告》对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并对各个区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天津属于东部加快发展地区,一定要按照报告的要求,在优化经济结构、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增长方式等方面走在前面,更加注重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更加注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是天津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一环,要发挥滨海新区的地缘、先进加工制造业、物流业、技术创新、资源利用和体制创新等优势,规划和建设好滨海新区,为服务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邢军代表在发言中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想办法、出实招,把着力建设和谐社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解决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要通过加强立法、强化监督、依法履行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