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市民档案”先建“公务员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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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3: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鄢烈山来源: 《齐鲁晚报》 据报道,近日,武汉市委书记陈训秋提议建立“市民档案”。他说,如果建立起能够储存不良行为的“市民档案”,市民就会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闯红灯、吐痰这样的小错也会减少。
陈书记这个创意的灵感来自于海外———一个人不小心闯了两次红灯。两个小时后他回到家里,妻子说,她的银行信用从4A降到了2A,本该3年还清的贷款,银行限他们当年内还清。儿子说,刚才学校拒绝了他的助学贷款。而他本人这时也接到一个电话,被告知,他的就职申请被延期审核。 陈书记的这个设想非常好,但要在全社会建立“市民档案”,当下的技术条件恐怕难以达到。因此,笔者建议,我们不妨由易到难,从建立“公务员档案”着手。 第一,公务员人数相对全体市民要少得多,他们的档案基本都输入了电脑。而组织部、纪检委、反贪局等机构,本来就有责任掌握每个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动态。在这些部门实现基本信息共享毫无障碍,也无需增加管理成本。 第二,如果不先约束好公务员队伍,使他们不敢在行政、执法以及日常生活中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对市民违约的惩罚又怎能服众?以闯红灯为例,一些公务员明明闯了,却因为挂了“特权车”牌子或找了熟人就被放过了,根据这样的记录作惩治,市民们会心服口服吗? 凡此种种表明,全面建立“市民档案”应先从建“公务员档案”开始。当然,这并不妨碍同时由工商管理、税务、银行、法院、劳动管理等部门联合建立企业与老板的诚信档案。摘编自《齐鲁晚报》3月4日文/鄢烈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