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杀害日本游客的两凶犯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4:25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3月8日电(记者王世焕)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上午对11年前发生在西安市长安城堡大酒店的3名日本游客被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杀人凶犯海亭、曹修德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3年6月初,日本游客杉山楚一郎、杉山力、阿部妇美等人来陕西旅游观光,下榻在西安市南门外的长安城堡大酒店。6月8日上午,人们发现杉山楚一郎等3人被歹徒杀害,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6月初,广西桂林人海亭、曹修德预谋在西安市实施抢劫。当年6月7日晚9时许,他们窜入长安城堡大酒店一楼大厅,恰逢被害人杉山楚一郎、杉山力、阿部妇美等人在内的一日本旅游团入住这家酒店。待游客均已入住,楼道游客稀少时,海、曹闯入日本游客杉山力、杉山楚一郎所住的638房间。 正当二人将杉山力、杉山楚一郎捆绑并实施抢劫时,日本游客阿部妇美敲门,海、曹二人又将阿部妇美拉入房间,用皮带将其捆绑。随后,海亭将杉山楚一郎、阿部妇美带入卫生间抢劫并用裁纸刀将二被害人杀死;曹修德在房间用相同的方法将杉山力杀害。海、曹二人共抢走3名被害人20多万日元后,乘火车返回桂林,并将抢劫的20多万日元兑换成人民币均分进行挥霍。 法院认为,海亭、曹修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杀人抢劫他人钱财,致3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海、曹二人为图钱财,潜入涉外酒店,持械杀死3名日本游客,抢劫数额巨大,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均应依法严惩。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