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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建立“小额纠纷裁判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5:3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北京专电“对于假冒伪劣产品频繁‘下乡’,我们再不能坐视不理了。”在湘全国政协委员乐寿长建议,积极维护农民消费权益,有实力的连锁商业企业应向农村延伸,消费者协会也可考虑在农村建立“小额纠纷裁判法庭”。

  对于怎样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少“下乡”,甚至不“下乡”,乐寿长委员建议,应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通领域的网络和设施建设,城市中有实力的连锁
商业企业应向农村延伸;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识别真伪的能力,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健全组织,消费者协会可向农村延伸,并建立“小额纠纷裁判法庭”。“最根本的,还是要靠科技兴农,增加农民收入。”乐寿长委员认为,只有收入提高了,便宜的劣质货才会被少买,甚至不被买。

  作者:王洁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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