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接诊先要预检传染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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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5: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卫新)卫生部昨天发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以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的交叉感染。 该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
网络编辑:赵志芬 诊所出入口不能朝向居民楼 网上求医请您提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