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让好心者捐赠有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北京专电昨日上午,省政协副主席刘晓代表向全国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提交了10份建议,成为湖南团提交建议第一人。其中,针对时下并不少见的好心者捐赠却不得其门的立法缺憾,刘晓代表呼吁,完善公益捐赠立法,促进公益捐赠事业的发展。

  公益捐赠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为什么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却不得其门而入呢?关键在于没有明确鼓励性的、完善的法律。”刘晓说,不仅要立法明确所捐款项享受的免税待遇,对款项用途的知情权等,还要具体规定如何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刘晓代表说,1999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提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民间公益捐赠行为的优惠政策方面却规定得并不具体。“此外,该法虽然规定了捐赠活动的相关法律责任,却没有明确不兑现行为应负的责任,有可能会导致公益捐赠的爽约。”刘晓表示,由于对公益捐赠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以“非营利”为名谋私利者有机可乘,一般公众因此不敢贸然捐赠,他认为,完全有必要对爽约行为做出明确的硬性规定,并给予细化。

  立法管住基金会的钱袋子

  刘晓代表还建议,目前,不少基金会都可接受公益捐赠,基金会的财务、人员及用项就必须完全透明,每年或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而且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向公众公布。基金会对人员捐赠及行政费用的比例等问题应有严格规定,并置于公众的监督范围。基于让基金会能长期生存的考虑,可允许其进行必要的投资或服务收费,但对此应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以牟利为目的,所有收入必须用于公益事业。

  作者:唐薇频

  (来源:长沙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