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挪用公款捐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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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郑州讯据《羊城晚报》报道,2月22日,河南驻马店市慈善总会收到一笔个人100万元的捐款。随后中国石油大学有关负责人称捐赠者是该校一名女出纳员,患有精神病,这笔捐款是她挪用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要求追回。有关部门表示,由于捐赠款已发放完毕,欲追回难度很大。 据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人蔡华振介绍,2月11日,一位女士打来电话,表示要
而2月26日,中国石油大学负责人找到驻马店市慈善总会,称孔是学院出纳员,因患精神病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这笔捐款是她挪用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要求追回。 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保山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理安排的合法财产,挪用公款捐赠是违法行为。但是作为受赠方的驻马店慈善总会并没有义务和责任一定要返还这笔捐款。 另据了解,孔亚娴除以个人名义向驻马店市慈善总会捐助100万元公款外,还在同一天以同样的方式向中华慈善总会捐了100万元,用于印度洋海啸中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由于中华慈善总会收到这笔巨款后始终没有动用,3月3日已同意归还这笔钱。(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