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颁布《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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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18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浙江省经贸委3月6日透露,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已正式颁布。《意见》计划今后三 年分期分批在全省居民家庭中推行使用节能灯和太阳能热水器;同时要使我省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每年下降5%;今后三年 共节约用电约100亿千瓦时。 据了解,《意见》明确今后三年全社会的节电的具体目标:2005年15亿千瓦时、2006年35亿千瓦时、2 007年为50亿千瓦时。平均每年减少高峰负荷需求约100万千瓦;累计减少
浙江省经贸委为此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实施《意见》的《细则》,将运用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居民 家庭节约用电、推行城镇居民峰谷用电分时计价;此外还将制定推行绿色照明和节能型家用电器的应用试点办法,今年将选择 若干个市(县)作为推广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的试点地区。 浙江节约用电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意见》中也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进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电技术改造;二是 进行建筑节能及大型公共建筑空调系统改造;三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为此省政府要求全省1216家用电大户2005年全部 实施节电方案;节能监测单位要做好测试评估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也要做好有关跟踪统计工作,以确保节电方案 顺利实现。(本网记者刘志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