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严惩色情迷信声讯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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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9:26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期以来,一些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量发布“姓名解析”、“情色玫瑰坊”、“探索两性秘密”等含有淫秽、迷信等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并在收费标准和方式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通知称,对违反规定的,国家将根据《广告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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