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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和广西、云南共建民族院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21:19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杨维汉)今后,无论是在院校制定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学科战略规划、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还是在科研课题等方面,广西民族学院和云南民族大学都将得到国家民委的强有力支持。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举行了共建广西民族学院和云南民族大学协议签字仪式。

  根据共建协议,国家民委将对广西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大学的改革、发展、建设,尤
其是民族学科的研究与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使两校的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有较大提高。广西、云南将继续把两所高校作为重点加强建设,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表示,民族地区要安定团结,加快发展,必须靠教育、靠人才。培养人才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国家民委参与地方民族院校的发展,将为进一步办好地方民族院校,使之成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基地、民族问题与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基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国家民委近年来致力于促进民族院校的改革与发展,从2002年6月起,先后与教育部、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签订协议共建民族院校。民族院校是党和国家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而创立的。经过50多年的发展,民族院校已成为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高等院校,为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党政干部和各类专门人才。目前,全国13所民族院校共有各民族在校学生16万多人,开设专业涉及文、理、工、法、艺术、管理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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