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闽高官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指其意义深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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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21: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林国瑞 孙宇挺 魏晞)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八日开始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来自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集中体现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华人的共同意志,对于维护海峡两岸的和平稳定,促进祖国早日实现统一,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都有深远意义。 刘淇:京台合力办好奥运盛事
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说,《反分裂国家法(草案)》通过法的形式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两岸的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这必将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实现互利双赢。 刘淇表示,北京将进一步加强京台两地的合作交流,抓住二00八年奥运会的历史机遇,与台湾同胞一道办好这件中华民族的盛事;继续广泛开展京台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继续为台湾同胞到首都旅游、学习、经商、交流、工作提供更多便利;继续大力推动京台经济的交流合作,保障台胞投资的一切合法权益,密切两地的经济关系,不断开创京台两地合作和交流的新局面。 韩正:沪台交流印证共同意愿 上海市市长韩正说,上海和台湾在各个方面的交往非常密切,特别是最近十年,台湾的实业界和产业界在上海都有很好的合作。截至二00四年底,台湾同胞在上海的投资项目超过五千四百项,合同投资总额超过一百二十亿美元,分别占到上海整体外资项目的百分之十五,整体合同外资项目的百分之十四。 韩正表示,目前台湾和上海的交流交往进一步印证,实现两岸的统一是我们的共同意愿,也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卢展工:推进和平统一福建感受特别深 在福建代表团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时,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致力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对此,福建感受特别深。 卢展工说,福建与台湾地缘相邻,血缘相连,文化相合,经济相通,两地关系源远流长。台湾同胞中有百分之八十祖籍福建。近年来,闽台两地经贸、文化交流交往密切。如今,每年到福建探亲、旅游、经商的台湾同胞达四十万人次。全省已引进台资项目八千多个,利用台资一百零三亿美元。二00四年以来,福建致力于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取得良好开局。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直接影响福建的发展。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