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展工代表指出促进祖国统一福建责无旁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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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3:56 东南早报 | ||||||||
福建代表团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王兆国的说明,卢展工代表指出 早报讯(福建记者黄世宏早报记者吴语)3月8日上午,福建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王兆国所作的说明,下午继续分组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完全有必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代表们完全赞成该法草案和王兆国副
卢展工代表说,位于海峡西岸的3500万福建人民,坚决拥护大会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这部法律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尊严,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遏制“台独”、反对分裂、促进统一的共同愿望,制定这部法律完全必要,非常及时。这部法律草案内容科学,意义重大,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坚持和平统一的极大诚意,另一方面表明了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决不允许把台湾分裂出去的坚强决心,必将对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产生重大影响。促进祖国统一,福建责无旁贷,有所作为。福建与台湾地域相邻,血缘相融,文化相合,经贸相通,福建人民更加珍惜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更希望实现和平统一,更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我们要认真领会这部法律草案的深刻含义、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围绕大局、发挥优势,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对台工作新平台,在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中尽好责任,作出贡献。 黄小晶代表说,福建地处海峡西岸,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意义重大。要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西岸人员往来和经贸合作,扩大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做好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更好地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如果面临不得不采取非和平方式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活动的情况,我们也会发扬福建拥军支前的光荣传统,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积极贡献。张家坤代表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全面反映了党和国家对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准确表达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福建在对台工作上处于特殊地位,要多做争取台湾人民的工作,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积极努力。 昨日上午全团的审议由代表团副团长黄小晶主持,来自境内外的50多家媒体采访了福建代表的审议。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