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收入差距可达3000多元——政协委员建议实行阳光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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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7:20 三秦都市报 | ||||||||
“自从1993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在统一制定工资标准的同时,开始建立了地区津贴制度。但从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之间在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现象。各省市区和地区各部门之间补贴差距较大,行政权力大的部门收入明显高于行政权力小的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引起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不平衡。”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孙继业委员表示。
据了解,沿海和西部地区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可达3000多元,在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由于工作部门和单位不同,收入差距也很大,有的差2至3倍。 徐颂陶委员深有同感,现行的公务员收入分配平均主义和收入悬殊同时并存,甚至带来有的地区、部门、单位攀比补贴、津贴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为给干部职工解决福利补贴问题,许多单位千方百计搞创收,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甚至伸手向企事业单位“要钱”,挪用挤占行政资金,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屡禁不止。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济南等城市先后实行了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统一发放改革,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被群众誉为“阳光福利”、“阳光工程”或“阳光收入”,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孙继业委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在进一步总结各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国改革的进程和推广的步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