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法官与律师不要再“亲密接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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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9: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孟娜 程云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副院长、数名副庭长等在内的共13名法官,被纪检部门查出受贿400余万元,此外,该院还有9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30名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岗位。被调整的干部占全院的近一半,这起近两年较有名的法官集体腐败案件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所有行贿人都是律师。 这不是偶然。“如今当事人找律师打官司,首先要问律师能不能把法官请出来坐坐
而中国法官面临的现实是:目前二级大法官年薪4万元左右,而一些律师的年薪已经是50万元。巨大的收入差距使一些法官禁不住诱惑,另一些法官索性”下海“当了律师,这些人就更和法院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东北某省高级法院院长这样分析。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律师与法官间相互勾结、行贿受贿,是对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的破坏。 “法官应该‘慎独’。我当法官40多年从不和当事人、律师一起见面、吃饭,因为我认为法官的权力是无价的。” 许智慧说,其实中国10.2万职业律师主流是好的,中国20多万法官中大多数人也是清廉的。要改善部分法官与律师相勾结的现象,一方面是要呼吁整个社会的集体道德意识,一方面是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2004年,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全文一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详细规定律师和法官的行为,人们还读到了这样的条款:第三条: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第七条: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不得借法官或者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以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法官请客送礼、行贿或者指示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要实现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规范化,仅靠一纸规定是不够的。要自律与他律并重,监督与惩罚并举。他说,在目前法官与律师收入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容易形成“权钱交易”,但是这种交易带有很大风险,法官可能因此自毁大好前程。他在一个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殷殷劝戒法官务必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力,并要求各级法院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目前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不规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健全的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运行机制,法官与律师的交易机会随时随处都有可能发生,”肖扬说,“要建立独立审判的运行机制,减少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易的机会,并欢迎律师和社会各界对法官进行监督。”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