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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方式完全针对“台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22 东南快报

  昨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作了说明。

  大会结束后,代表们立即分组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福建代表团成为境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昨日,王兆国就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必要性、立法条件、立法原则以及草案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必须立法

  “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

  王兆国说,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立法可行

  合宪合情条件已经具备

  王兆国说,制定本法是符合人民意愿的,现在制定本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本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主要内容

  非和平方式针对“台独”

  草案主要内容的第四部分是“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王兆国说,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同时必须明确,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

  非和平方式是最后选择

  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非和平方式不针对台胞

  这里需要强调,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热议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给“台独”分子 戴上“紧箍咒”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 以法律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十分必要。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研究中心教授夏家骏 通过立法反对分裂活动是国际通例。

  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郝敬民少将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以法律手段阻止“台独”分子在“台独”道路上越走越远。

  武警部队副政委隋绳武中将 《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不叫“统一法”,就是为了反“台独”,名字针对性强。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徐博东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战争动员令”的说法是台湾当局别有用心的蛊惑。

  中国社科院台湾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朱卫东 立法是给“台独”戴上“紧箍咒”,制定本法的主轴和核心是防患于未然。

  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朱幼麟 破坏两岸现状与稳定的不是制定这部法律,恰恰是“台独”分子自己。

  台湾省籍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名誉会长杨国庆草案为广大台湾同胞实现要和平、要稳定、要发展的愿望提供了法律保证。大多数台湾同胞是反“台独”、反分裂的,他们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

  解放军某部邱如林少将 作为军人,我们完全拥护出台这部法律。

  杨德安少将我们将密切关注台海形势的变化,一旦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向境内外媒体开放

  福建代表团成关注焦点

  福建电视台消息昨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成为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50多家境内外媒体记者现场采访了福建代表团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全过程。这些媒体记者有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还有来自新加坡、英国、日本等国的。

  昨日共有包括福建在内的6个代表团的审议向境内外媒体开放,记者们特别关心福建代表对这份法律草案的表态,因为福建是中国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份,也是和台湾交流、交往最密切的地区之一。

  审议中,福建代表争相发言。代表们认为,制定这部法律完全必要、非常及时。它顺应了民意,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在法律层面上反映出来,将我们始终坚持的“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针和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必将对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产生重大影响。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促进祖国统一,福建责无旁贷。福建与台湾地域相邻,血缘相融,文化相合,经贸相通,位于海峡西岸的3500万福建人民更珍惜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更希望实现和平统一,更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我们要认真领会这部法律的深刻含义、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围绕大局,发挥优势,努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对台工作新平台,在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中尽好责任,作出贡献。

  昨日下午,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福建省委员在各自小组讨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委员们讨论热烈,高度评价这部法律的制定,一致认为这将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卢丰清应晓华整理(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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