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是最后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26 金羊网-新快报

  王兆国昨在人大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

  新快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周琼陈红艳张琳)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昨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会上作了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其中提到,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王兆国的讲话结束后,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报以长久而热烈的掌声。

  处理台湾问题不受任何外国势力干涉王兆国所作说明包括三个部分———《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本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和《草案的主要内容》。在《草案的主要内容》中,王兆国表示,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谈判可有步骤分阶段进行草案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草案明确规定,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是最后选择王兆国强调,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外国人生命财产安全王兆国表示,这里需要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晓航/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