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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用地锁定地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4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骏)今年起,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对本地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管理更加严格,凡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提高销售价格的项目,主管部门将对其依法从严处理。

  为让中低收入市民能够真正通过经济适用房建设提高居住水平,杜绝经济适用房项目在户型、价格和销售对象上的超标现象,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今后新规划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要统一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先行征地并进行前期开发后,采用锁定地价、投标房价或者
锁定房价、拍卖地价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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