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斧行凶后再纵火男子被控两项重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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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50 每日新报 | ||||||||
宫伟赵文静张俊玲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赵文静张俊玲】一男子因琐事持斧子对被害人猛砍数十下,后又在被害人家门口以及方厅泼洒汽油纵火后逃逸。其女友及其女友妹妹明知其犯罪仍为其提供资助和藏匿地点也被警方抓获归案。本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依法对该男子提起公诉,以窝藏罪对其女友、女友妹妹以窝藏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齐某同住一个伙单,两家共用一个厨房,一间厕所,二人曾因琐事发生口角。 2004年7月18日夜晚,双方再次发生口角,胡某感觉窝火,遂于次日下午4时许,趁被害人齐某睡觉之机,持斧子进入其房间,朝正在熟睡的齐某头部、手部,躯干等处猛砍数十下,其间,斧子头被甩掉,胡某捡起斧子头继续猛砍被害人。之后,胡某又在被害人家门口以及方厅处泼洒汽油,用火柴点燃后逃逸,被害人被砍伤后跳窗逃生。案发后经群众报案,警方将被告人胡某抓获。被害人齐某的身体多部位受伤,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额顶骨折,左右手手指骨折,肌腱断裂,经法医综合鉴定目前其损伤已构成重伤。 案发后,胡某的女友梁某以及梁某的妹妹在明知被告人犯罪的情况下,不但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向被告人提供金钱资助和窝藏地点,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后警方将二人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