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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保单避免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56 生活报

  本报讯如今,购买一份保险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的投资选择。针对购买保险前后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避免受到某些保险营销人员的误导,记者近日采访了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

  据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购买保险前后应注意以下事项:1、保险业务人员上门服务时,要认真核对其展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对证件的有效性,可拨打各家公司
的服务咨询电话核实;2、切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前,您所填写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否则由于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对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投保前的体检并不免除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3、投保单应由投保人亲自签署。特别是含有死亡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必须由被保险人亲自签名未成年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投保单一旦签署后,投保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不要在空白或未填妥的投保单上签名,慎记必须先核实所填内容无误后,方可签名确认;4、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投保前您应仔细阅读并决定是否购买。按照规定,在保单送达被保险人时即视为责任免除条款生效;5、关注人身保险产品提供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您如果认为该份保单不合适,您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收回扣除保单工本费后的保费。(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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