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一狠心农妇贩卖亲生儿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0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中新网电江西一农妇为筹资与奸夫过好日子,竟出卖亲生儿子。日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邹金花有期徒刑七7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4年7月,邹携带两儿子在抚州市临川区文昌桥下以卖淫为生,期间大儿子走失。同年8月1日,邹结识了被告人丁昌林,俩人经常在一起居住,后邹与丁商量将小儿子小吴卖掉,俩人好结婚过日子。
同年9月13日,邹、丁二人通过肖某,将小吴卖给了乐安县村民彭某,双方议定价格1.8万元。案发后,邹的丈夫证实,他家不穷,其妻将儿子卖掉,他不知晓,更不同意,要求司法机关为其找回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