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44所示范高中“七不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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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45 光明网 | ||||||||
市教委对示范高中亮出“七不许”,以缓解优秀中学提前争抢小学生源记者 王荟 新京报讯 昨天,市教委为北京市挂牌的44所示范高中亮出“七不许”,其中包括不许组织小学生参加有选拔性质的竞赛和培训班活动,并明确提出,七种禁止行为学校如果违规将被亮黄
据了解,从1999年开始,本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级中等学校的比例一直稳定在95%左右,近两年达到98%以上。城八区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幅度提高,普高招生人数占到招生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北京现有的44所示范高中是在最近5年中逐渐评选出来的,示范高中的涌现对减少学生负担、促进学校加强课堂教学起到很大作用。 目前,北京市很多名校在学校中办起“衔接班”,用承诺升学来招揽六年级学生进“衔接班”学习,以抢先控制优秀生源进入本校。有些学校甚至从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就开始对小学生进行衔接班教育。 教育专家表示,这种提前抢生源的做法已严重影响小学正常教学秩序。 禁止示范校提前操作小升初的要求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优秀中学争抢生源的局面。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示范高中要在办学思想上有所改进,示范校校长要深入课堂,此外,示范校还应该担负起帮助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带动全市的教育水平快速提高的责任。并提醒示范校应该走出片面追求学校硬件豪华的误区,注重提高学校软件的提高。 示范高中“七不许”1不许出租校舍给社会力量举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2不许组织小学生参加有选拔性质的竞赛和培训班活动;3不许提前操作小学生升初中;4不许提前针对小学生组织选拔类比赛;5不许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上新课更不能收费;6不许利用假期收费补课;7不许随意调整教学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