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代表:尽快建立企业诚信结算法律保障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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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2:2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李江泓、于力)“我们目前还只能过多地依赖社会道德规范来约束、维护和支持信用,而缺少遏制信用缺失的制约机制以及对失信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祥建议,尽快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结算法律保障体系。 王祥说,目前在我国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等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总
王祥认为,在我国信用缺失有体制转轨方面的原因,由于新体制尚未发育成熟,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使失信行为有可乘之机。对失信行为打击不力、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在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之风的蔓延滋长。 王祥建议,以企业间经济往来结算行为为突破口,加强立法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的货款支付行为,加大对恶意拖欠的打击、处罚力度,尽快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结算法律保障体系;推行“信用证”制度,充分发挥银行特有的监管作用与结算功能,保障经济往来支付行为的诚信度;加快企业和个人资信评估制度的立法,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的主体、原则和种类,明晰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