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应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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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但现在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违背了该政策的初衷,又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原政协主席傅继德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 “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出于对目前种种违规问题的思考,而不是说政府不再去
据他介绍,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国家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掌握在政府,二级市场必须实行拍卖,但经济适用房建设并未按此办理,而是交给开发商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按限价销售”。傅继德委员认为,这种做法一方面因不通过招标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对房屋售价控制不严而使开发商取得不合理的利润。此外,傅继德委员说,目前对购房者资格条件的审核管理存在许多漏洞。 “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要求的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傅继德委员建议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困难户按规定选定房屋后由政府直接向其提供经济补助,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建设适宜不同经济阶层群众需求的住宅。同时发展二级市场,低收入人群可以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二手房。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