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告倒国外同行说明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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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4:42 扬子晚报 | ||||||||
今年1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中国通信业反倾销第一案”作出终裁,决定自今年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46%%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这意味着由我省法尔胜公司等发起的光纤反倾销案经历了一年半时间的中外交锋,以我方企业获胜而画上句号。 这起反倾销案的产品名为“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在光纤行业内通常被称为G652单
业内人士称,这起反倾销案胜诉意义重大,直接受益者是法尔胜等国内光纤生产企业,对无锡企业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等有促进作用,对其他正遭遇国外产业损害的企业也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从2001年开始,国内光纤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价格从最高的每公里1400元一路下挫到后来的七八百元,最低竟跌到了100元左右。对此,法尔胜及时展开调查,敏锐察觉到这是国外以低价大量倾销光纤,于是聘请律师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并且在长时间的调查中,收集所有相关信息和数据,为律师提供详尽的抗辩材料。按照国际惯例,反倾销的组织协调应由行业协会等民间机构来操作。光纤反倾销案能够胜诉,法尔胜等企业较好地发挥了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成立不久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光纤分会积极协调行业利益,及时发布了国内光纤产品平均成本,为最终裁定提供实证,并组织国内行业向国外倾销行为共同发起挑战。 法尔胜开发并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CVD和OVD混合光纤预制棒生产工艺技术,还制订了国内第一个G652光纤预制棒标准,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且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因此,在反倾销案中根本不担心外国可能采用的断货的手段。本报记者 陆峰 邵生余 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