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5:29 内蒙古日报 | ||||||||
3月8日上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内蒙古厅召开全团会议,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代表们纷纷表示,完全拥护这个立法行动,完全赞成这个法律草案。 代表们认为,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事实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代表们认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法律条文简要明了,非常明确,又有必要的灵活空间,是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也是反复研究、慎重权衡确定的,每一条、每一款,甚至其中的关键用字,都是十分严谨,经得起推敲的。 代表们表示,参加审议和表决《反分裂国家法》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参加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对人民、对国家、对历史承担的庄严职责。内蒙古代表团的全体代表肩负着全区2300多万各族人民的重托,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好这个使命和职责。 我们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文/杨佐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