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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称妇女三八节上班没有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5:37 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读者白小姐致电本报反映,昨天是“三八节”但单位下午并没有给女职工放假,她想知道自己下午上班算不算是加班,能不能拿到加班费。

  “三八节”上班没有加班费

  记者今天上午电话咨询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获悉,根据其2000年4月10日颁发的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0]71号),3月8日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还包括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等),可以放半天假。而根据国务院[1999]第270号令,对于在这类节假日正常工作或参加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的员工,应支付日常工资,而非加班费。

  多数女性只得礼物没得假

  记者随机调查了20位分别在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工作的女性朋友,结果发现,其中13人的“三八节”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的,其他7位得到半天假的女同胞中还有两人是在家加班赶活儿。

  但这些女性朋友基本上都得到了单位发的礼物或者50至500元的过节费。采访中记者发现,“三八”礼物多为女性日常生活用品,价值通常在百元左右。而调查的对象中,联通公司的女性朋友“最幸福”,她们除了享有下午半天假外,还领到了单位发的500元“过节费”。

  “三八节”放假的呼声渐起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女性朋友对于单位不放假的做法持理解态度,就像IT白领唐小姐所说:“放不放假得看单位了,毕竟这不是法定节假日。”

  北京科技大学女老师蔡女士则表示:“五一”是国际劳动节,“三八”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同是国际节日,为什么“五一”能放假,“三八”就不能放假呢?  文/记者 杨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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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节”媲美“黄金周”

  本报讯(记者 张晓莺)昨天,不少商家为迎接“妇女节”举办了各种节日活动,让“妇女节”变成了商家的“捞金节”。

  昨天傍晚,记者从菜百获悉:截止到昨天下午5时,菜百已实现销售近400万元,这一销售数字已经接近“黄金周”的销售情况。

  昨晚6时左右,中友大厦、君太百货、新世界商场等均是“客满”状态。中友百货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一天中友销售总额至少达到了700万元至800万元;丰联广场的销售总额至少比平时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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