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反对票不再“一动就泄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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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7: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全国人大完善选举和表决方式:赞成反对弃权都要动笔填写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昨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在这一办法的附件中,明确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这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过程中投赞成票不需要动笔的做法。许多全国人大代表高度评价这一规定,认为它可能会对各地尤其是基层的选举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确保代表在选举
只因“细节”而“失语” 去年底,一个省的少数腐败官员被严肃查处,引起了人们深刻的思索:当初,这些人作为候选人时可能问题就已存在,他们是如何顺利闯过选举这一关的?这个省的一位人大代表曾对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失语”过程:2001年,这位代表参加省人代会时,发现会议公布的选票填写方式是:赞成的不划,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圈”。小组讨论时,这位代表明确表示不同意这种选票填写方式,理由是:这等于一动笔就把自己弃权或反对的选择公之于众,“无记名投票”变相成了“记名投票”。在这种选举办法面前,他只能无奈地选择“赞成”。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在基层选举中,也曾遇到过类似的困惑:“只要一动笔,就意味着要么是弃权,要么是反对,而且有的地方本来具备电子表决条件,却采用举手表决。” 不划票就是废票 基层选举和表决中的这些现象,引起了王全杰的关注。在烟台市和山东省人代会上,他都提出了完善选举和表决方式的建议,受到许多代表的支持。2003年,他首次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就与33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改进选举和表决方式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陈忠林说,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和重大人选的表决仍沿袭三种形式:鼓掌通过、举手表决或不规范的投票选举和表决。上述选举表决方式的普遍存在,既与我们对民主的认识程度有关,也与当时的客观条件有关。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人大进行了改进,启用按键表决,并在投票选举时,设立了“秘密写票处”,使代表可以自主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随后,全国许多地方的人代会也纷纷就表决方式进行改进。今天,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办法的附件一《写票、投票和按表决器注意事项》中明确规定: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将选票上相应的椭圆形空白处用墨水笔涂满。专家表示,根据这一办法,不划票就是废票。陈忠林代表还就此建议,全国人大应通过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条件许可,地方人代会在选举和表决中就必须选择电子表决和设立秘密写票处。 “无记名”按表决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人代会期间,投票选举是法律赋予每位代表的神圣职权,也是一种法定的职责,个人不能不作为。在用表决器表决时,即使只需轻轻一按,但仍有个别代表放弃了这一神圣的权力。此前,通常将这种情况视为弃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胡锦光认为,这一计票方式导致弃权票增多,没有准确地反映选举、表决的真实情况。这又是一个“细节”问题,同样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通过专门研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后,经委员长会议讨论同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以后的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都将“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全国人大今天通过的办法还首次明确了按表决器采用“无记名”方式,消除了少数代表按表决器的疑虑。胡锦光认为,“民主只有从程序和细节上加以保障,才能真正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晓航/编制) | ||||||||